仅从教义看,基督教的许多异端与其主流(新教、正教、天主教)的差异并不比拜上帝教小。洪秀全接触的中文基督教读物都是低层次的通俗读本,其中译本的翻译很差甚至难以卒读,他也不可能有多高的神学素养,但他毕竟是亲自跟美国新教基要派牧师罗孝全在教堂里学过三个多月的,与捡到一本书就闭门造车者不同。
本文节选自《看历史》2011年8月文章“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中西碰撞的旁生枝节”
基督教神权国家:太平天国是“邪教”吗?
除了传统民变外,太平天国另一个历史因素就是它体现了鸦片战争以来“中西文化碰撞”的影响。过去有种流行的说法,说是近代中西交往是个“三阶段”的过程:洋务运动时代学习西方的“器物”;戊戌、辛亥学习西方的“制度”;而新文化运动则达到最高层次,开始学西方的“文化”了。这样的“三阶段”显然没有考虑太平天国,而把“文化”列为最高层次更反映了一种文化决定论的观点。笔者过去曾指出:其实鸦片战争后一些先进国人对西方“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共和民主“制度”产生羡慕,并不晚于国人重视器物层面的“船坚炮利”。而太平天国作为基督教这一“文化”在华造成巨大影响的事件,更在洋务运动之前。
说太平天国是一场“西化运动”应无问题。因为太平天国在政治经济各种制度上除了那些乖戾的做法,说实话没什么有价值的创新,但她却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时空范围如此广大的基督教政教合一神权国家。
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当然有很大区别,所以有人说它是“邪教”。不过从现代宗教自由的观点看,教分“正、邪”是很难成立的。即便像美国大卫教派和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犯罪就要惩罚,是什么罪(杀人、投毒等)就判什么罪,但不会另有“邪教罪”。作为信仰的这两种“教”在那里也并没有被禁止。犯罪与否只能看行为,不能看信仰。而犯罪行为不管打着什么宗教的旗号,乃至打着无神论的旗号,都同样是邪恶的。犯罪者无论是教主、教徒还是无神论者也应该同罪同罚,而与信仰无涉。如果涉及有组织犯罪,那么“犯罪组织”的定义也应该是其是否有暴力、强制等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其传播什么异端的甚或是“荒诞的”信仰。
实际上仅从教义看,基督教的许多异端与其主流(新教、正教、天主教)的差异并不比拜上帝教小。洪秀全接触的中文基督教读物都是低层次的通俗读本,其中译本的翻译很差甚至难以卒读,他也不可能有多高的神学素养,但他毕竟是亲自跟美国新教基要派牧师罗孝全在教堂里学过三个多月的,与捡到一本书就闭门造车者不同。史料表明他曾多次对基督教增加了解后,就尽量修正自己原有教义。后来太平天国最出格(按正统基督教观点看)的宗教行为大概就是杨秀清、萧朝贵的“代天父、天兄立言”了。但洪秀全实际上是不情愿接受这一套的,天京内讧后也就把这一套废除了。而洪秀全对非基督教文献如儒家的四书五经的反感却远远超过杨秀清等人,他“曾贬一切古书为妖书”要完全禁绝,而杨秀清却认为“四书十三经……宣明齐家治国孝亲忠君之道亦复不少”,因而要求保留。换言之,洪秀全对基督教的偏执要远远超过杨秀清,而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相比最“邪”的部分却出于杨,而非出于洪。所以,与其说洪秀全对基督教有“邪教”倾向,不如说他有原教旨主义倾向。当然,基于前述理由这里只是事实判断,并不是对“邪教”或者“原教旨”做褒贬。其实洪秀全的文化专制远甚于杨秀清。但这与是否“邪教”应该没什么关系。
应该说,太平天国对基督教的认同相当认真。甚至有证据显示他们原先的打算不是北上长江流域,而是背靠香港、澳门在两广立国,依靠基督教世界的支持。“因大头子(洪秀全)、二头子(冯云山)都系花县人,暗中也有人在广东传教,他们原说(广)东省做东京,此处(指广西)为西京。……万一打败,也好投到英吉利国去。”只是因军事形势不便而未能实现。这与所谓太平天国“反帝”“爱国主义”的说法反差极大。当然,也很难因此反过来给太平天国扣一顶卖国、叛国的大帽子,因为就像后来共产党曾依靠共产国际,甚至一度打算失败了就退入苏联一样,这基本上就是一种信仰的结果。
“洋兄弟”为什么翻脸:国际关系好坏并非“文化”问题
但是,后来太平天国与基督教西方的关系就很微妙。教科书说帝国主义与清王朝勾结起来镇压太平军。而太平军进行了“爱国、反封建”的抗争。其实理论上讲,当时西方列强在中国内战中是中立的,但是西方人作为个人去当雇佣军(褒义的说法是志愿军)则两边都有,清朝这边有华尔、戈登等,太平天国这边有“洋兄弟”呤唎,还有先后受雇于两边的白齐文等。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无论是西方各国国内、在华侨民、教士、外交官、军人还是租界舆论,都存在着亲清朝与亲天朝两种意见的争论。但总的来讲是亲清朝的倾向日益占优势。清朝一方的洋人雇佣军远比太平天国一方的多,作用也大。列强官方的态度虽然几经摇摆,后来(尤其在北京条约签订、其在华利益获得清朝首肯,而太平军又兵临上海时)也是明显偏向清朝的。
为什么基督教的西方列强不亲近基督教(至少是“类基督教”)的太平天国反而亲近非基督教的满清?有人认为这就证明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不是基督教而是“邪教”,所以得不到西人的同情。这当然是不对的。太平天国宗教与正统基督教的歧异的确受到一些洋教士的非议,尤其是一些法国天主教士在得知洪秀全的宗教知识来自美国新教牧师罗孝全后,这种非议还带有一种嫉妒新教的心理。但无论如何,拜上帝教与基督教的差别不会比清朝传统宗教与基督教的差别更大,这是基本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在整个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最同情太平军的西方人基本上也是一些传教士(如罗孝全、丁韪良),乃至虽非教士但也怀有强烈宗教热情的人(如呤唎)。
不过,教义(也可以说是“文化”)相近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就会比教义或“文化”相距最远者的关系好处,历来就是不确定的。历史上的宗教战争经常发生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如基督教中的天主教与新教、伊斯兰教中的逊尼派与什叶派)之间,甚至是同一教派的不同支派(如新教中的塔波尔派与圣杯派、圣公会与再浸礼派、路德派与加尔文派等)之间,因为越是相近的门派越容易抢夺“正统”,造成激烈的竞争关系,反倒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宗教可以相安无事。事实上,源出近东的三大宗教(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本同出闪米特一神信仰,相似之处很多,可是历史上这三者之间的你死我活斗争远远超过它们和佛教、儒教等绝不相类者的冲突。这道理也是一样的。
太平天国一方面对基督教有强烈的认同,但另一方面他们的基督教知识十分贫乏,甚至不知道世界基督教存在着哪些派别,一听到对方也崇拜上帝、耶稣就很亲热,觉得是“洋兄弟”,大家都是“天父”之子、“天兄”之弟,天下基督徒是一家人。而且在他们的概念中“天父天兄天王”都是一元化的,既然大家都信天父上帝、拜天兄耶稣,也就应当都拥戴天王洪秀全。于是这种概念中的天王成了类似罗马教皇那样的世界教徒领袖,而且在既不懂教派多元、又实行政教合一的情况下比罗马教皇还要了得:他应该既是超教派的宗主,也是教俗两界共同的领袖。
在这方面,中国传统的“天朝上国”虚骄也掺和进来,所谓“四夷宾服,万国来朝”。本来清廷在鸦片战争时就是这样看待“夷务”的。可是经过鸦片战争和英法联军之役,清廷在大吃苦头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些近代国际关系规则。而太平天国仍然不明白。于是在天朝的对外交往中就出现了一种十分奇特的悖谬:一方面天朝当局听说来了“洋兄弟”会很高兴,以为是一家人,与作为敌人的清朝“满妖”相反。但另一方面又把人家当作天王的藩属,以为是来称臣朝贡的,于是要求跪拜等为臣之礼,乃至做出一些自以为亲昵、对方却觉得是侮辱的言行——典型的如一位天朝官员曾向英使询问:听说“圣母玛利亚有一美丽的妹妹”,你们能否使她嫁给天王?洋人对此自然大为反感,觉得反不如清朝“明事理”了。
当时的西方列强在国内都已政教分离,国际关系上更是利益优先。现在讲中西交往和冲突,好像不讲到“文化”就不够“深刻”,但实际上,国际矛盾首先是利益的冲突,其次是制度的捍格,而“文化”的对立往往是被夸大的。对于列强来华谋取种种利益,清朝已经反应迟钝,而天朝的反应比清朝还要迟钝得多。一方面天朝并无主权观念,甚至不知道外国兵舰在自己的江河上行驶是要征得自己批准的。另一方面天朝又不能像《北京条约》后的清朝那样保护列强的在华利益。因此不少列强觉得宁可与清朝打交道。这与太平天国是否“爱国”其实没多大关系,而天朝的“西化”对此也毫无帮助。而就制度来说,资本主义列强要在中国做生意,他们虽是基督徒,但资本主义却是一个世俗化的制度,宗教狂热的天朝要把中国变成一个庞大的修道院,这未必如清帝国虽非资本主义但却世俗得多的制度更合乎他们的需要——说穿了就是做买卖的需要。
因此无论就利益而言还是就制度而言,西方列强最后都宁愿选择与清朝合作,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