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确有他的人才鉴定,讲实学,多以诚朴为准。比如他所定的湘军带兵之人,须具备四条标准:(一)才堪治民;(二)不怕死;(三)不急名利;(四)耐辛苦。所以湘军统兵的营官,多数是读儒书的知识分子和绿营偏裨,他们是军队的骨干。
因而,在他任两江总督期间,其幕府人才之盛、湘军将帅之精,据统计后来得以成名的就达182人;其中做到一二品官的,即总督有14人,巡抚有13人,提督、总兵各有20人。
这是一个集聚人才的群体,因而湘军前期在与太平军作战时,虽然屡战屡败,却能屡败屡战,挫败而仍能凝聚不散。
1852年7月,就在太平天国进军湖南时,曾国藩被派为江西正考官出京,中途得悉母丧,告丁忧假回到湘乡老家。
翌年初,咸丰皇帝因武昌失陷,采纳周天爵意见,命湖南和山东、江苏等九省在籍官绅、曾任二三品文武官,举办地方团练,以牵制和打击太平军。曾国藩是最早从时任湖南巡抚张亮基处接到谕旨的。刚开始他想推卸,但经好友郭嵩焘和兄弟曾国荃等劝说,终于应邀到长沙筹办团练。
曾国藩到了长沙,就提出要设一大团,把周边各县农民,择其壮健而又头脑单纯的,招募来省城编队训练。他还成立了所谓“审案局”,一旦拿到造反农民,即使仅有造反嫌疑的,也不作审讯,就借巡抚令旗,重则斩首,轻则立毙杖下。他主张,对付任何造反的民众,只有用杀才能干净利落。所谓官府杀人不必拘守常例,乡绅捕人不必一一报官,无限制地扩大杀人权限。但多遍及无辜。
据说曾国藩办团练的第一天,带领团丁外巡到某村,见有买桃人和卖桃人在争吵,便问讯原因。买桃人说,我已付了钱,他说没有付。卖桃人说,他没有付钱,想赖我桃子。经审明后,乃是卖桃人说谎。曾国藩命团丁将他捆缚,立即杀头。
非杀何以立威?曾国藩就奉行这样的信条,也为其他官衙和团练做出了榜样。
杀人如草不闻声。因而曾国藩被称为“曾剃头”、“曾屠胡子”。意思是说,他杀人利落,如剃头发、剃胡子。
对曾国藩的作为,咸丰皇帝却极为赞赏,说是“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株净尽”。
曾国藩的两重人格,诚朴和残忍兼而有之,王道和霸道交替使用。他的手段高明、认识睿远,这是太平天国所远不能及的。从此洪秀全、杨秀清等人遇到了最强大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