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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即不空”——论太平天国平均主义

时间: 2013-03-21   来源:   作者:
  • 有人认为,“均田”的“均”是空想,在历史上始终不曾成为现实。虽然,实际上均的蓝图从未最终实现,然而,均却总在削平特权、荡涤腐败中发挥切实的作用。其意义并不在于它在现实中实现,而在于它能发挥现实的作用。农民和地主互生于封建社会中,平均和特权的对立统一构造着封建社会,有特权存在就有平均出现。即使农民不会提平均、均田、等贵贱均贫富口号时,他们的反抗行为也自然地倾向于削平特权。统治阶级的平天下则是特权阶级内部的**和分权。那种绝对平均主义虽然永远没有实现的可能,从这点来说,它是空想;但又在发挥实际的作用,是特权主义的天敌,特权一日不灭,它即一日不丧失其积极意义,所以它的作用则是切切实实的,没有平均主义的斗争,特权将膨胀到不可想象的地步。

    纯粹的“平均”社会未成为现实,然而针对特权社会的平均作为斗争手段总在切实地发挥作用。特权没有腐蚀掉封建社会,是因为有平均来制衡它,芟其繁枝;平均没有取消封建社会,是因为有特权在支柱它,培其主干。

    不能因为农民不能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就否定农民战争的反封建制度的性质;不能因为平均主义蓝图不能全面实现,就否定它具有的革命内容和革命作用。平均主义正因为不能彻底实现,它的意义才是积极的;一旦成为社会生活的全部,它就走向了反面。

    从历史发展看,无法彻底否定封建特权在一定阶段的合理性;然而反特权争生存的斗争却永远有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正如白细胞在人的婴幼年、青年、中年、老年都为生命个体祛邪扶正一样,无论封建社会的上行期还是下行期,农民战争大体都在表现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那种认为封建制度上行阶段农民战争不具有反封建性质和意义的想法是不对的。上行期并非完美无缺,上行阶段并非没有滋生腐败的特权,这时表现的反封建行主要还是反这种特权,平均点这些特权有利于打击腐败、促进进步,有利于封建制度的完善和封建经济的发展。历史选择了地主和特权,也就选择了农民和平均。平均主义是革命农民反封建的本能的表现。“中国农民战争的主要作用表现于推翻**和缓解由土地兼并引起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它是医治中国封建制度的特殊性所造成的两大弊病的主要手段。”[董楚平《农民战争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浙江学刊》1980年第一期]

    平均和特权的矛盾和斗争贯串了封建社会的全过程,维持着其动态平衡;特权处于主导面,平均是其对立面。平均打倒特权,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才能完成的历史任务。即使资产阶级在最初反封建**时即以平等、**作为奋斗目标,特别在现在社会,平等、**已成为人民心中的理念和社会的法则的时候,实际上真正的平等和**远未实现。很多东西从现实性上虽然很难企及,但我们也应该有此信念和追求,一如共产主义社会离我们虽然遥远,但**人依然将其当作最终也是最高的目标不懈地追求!个人有了理想,生活才有意义;人类有了理想,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有权就有人专权,专权即有特权;即有反专权反特权的平等和平均。

    特权的极致是一人专政,万世专政,秦始皇有这种空想,结果现实中多了许多残酷;均平的极致是绝对平均主义,农民有这种空想,结果现实中少了许多特权。

    特权滋生腐败,平均遏制腐败。

    被统治阶级讲平均,统治阶级也讲平均,有同有不同。统治阶级平均的三个针对:一、限制王权的独霸特权;二、限制豪强挑战王权和有司各权;三、防止过分压制下层造成太大的反弹力。这就是统治阶级的“平天下”的“平”的解释。实际上是统治阶级内部分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一种对内的内平均;被统治阶级的平均是向统治阶级要求政治平等、均分土地的外平均。内平均主要靠国家政策的内部调整来实现,外平均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有生产活动为基础,才有内平均和外平均的可能。有人把革命战争、生产斗争、国家政策措施视为历史发展的三大动力是有理由的。

    下面有一段网上择取的某专家的数千字之文,堪称精辟,堪称此文强助,不揣冒昧引述于下:

    对《**田亩制度》的性质和历史意义,各家著述却评价迥不相同,二十多年前史学界就曾展开过一场讨论。当时一种意见认为,“(太平天国)著名的土地纲领——《**田亩制度》,表现了农民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即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平均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一方面有巨大的革命性;另一方面在实质上又带有反动性。”另一种意见认为,《**田亩制度》的实质在于它的反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彻底性。它的平均主义主张,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革命的,而不是反动的,至于其所包含的错误和空想只是外壳而并非实质。

    太平天国革命是中国近代旧**主义历史时期的农民革命,这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反封建。《**田亩制度》集中地体现了太平天国反封建的革命性质,具有挖掉封建制度的墙脚,刨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根基的历史意义,虽然这个农民平均主义的方案饱醮着浓厚的空想和时代条件带给它的落后色彩,但无可否认,反对封建地主所有制是《**田亩制度》的主流和本质。我们考查《**田亩制度》的性质或实质,更应该首先和主要看到这点,而不是其他。列宁指出:  “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的错误,在于他们批评民粹主义者的理论,而忽略了这种理论在反对农奴制的斗争中所包含的历史上现实的和历史上合理的内容。他们批判了而且正确地批判了‘劳动原则’和‘平均制’这种落后的、反动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但是他们忘记了这种理论反映着先进的、革命的小资产阶级**主义,忘记了这种理论是同农奴制旧俄国作最坚决斗争的旗帜。在反对旧**制度的斗争中,特别是反对旧农奴主大土地占有制的斗争中,平等思想是最革命的思想。农民小资产者的平等思想是正当的和进步的,因为它反映了反对封建农奴制的不平等现象的斗争。‘平均’地产的思想是正当的和进步的,因为它反映了每户只有7俄亩份地的、受尽地主剥削的1000万户破产农民的愿望。”[ 《列宁全集》第13卷,217页。]我们引录列宁这一长段论述,为的是与读者共同领会列宁对农民平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平均地产的思想应作如何评价。列宁批评了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的错误,指出其忽略和忘记了农民平均地产的思想是“同农奴制旧俄国作最坚决斗争的旗帜”,特别是在反对旧的封建大土地占有制的斗争中,这种平均地产的平等思想或制度,“是最革命的思想”。列宁不仅在这里,而且在其他各处谈到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在反对封建主义斗争中的历史意义时,都毫无例外地作出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它的“实质在于消灭农奴制大地产”,亦即实质在于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前些时有人发表文章说,农民反对《**田亩制度》,包括反对其中的平分土地。我认为:清代道、咸年间,农民在封建地主残酷剥夺下他们对平分土地的日夜渴求,他们企求“不饥不寒”的低标准、低消费的平等社会是十分强烈的。正如斯大林所说:农民之渴望获得自己的土地,连做梦也想着土地!他们在水深火热之中,一代复一代的熬煎着,“乐岁终身苦,丰年不免于死亡”。他们当时争土地的“田面权”,争“永佃制”,为的是求得个温饱。难道太平天国宣布要分田地给他们,还会有人反对么?!《贼情汇纂》说两湖、皖、赣间的农民,“贼至争迎之”,皖南农民对太平军有“奚为后我之谈”;江苏吴江同里镇的农民把租田冒充自产,领得了“田凭”而“农民窃喜”。如果真的分田到户,他们岂不大喜过望么!农民为何如此欢迎太平军呢?除了太平军纪律好,公平买卖等因素外,根本的还不是太平军来了,农民可以解除封建剥削,包括可以获得梦寐以求的土地么!那些说农民反对《**田亩制度》者,一是错误地认为农民反对平均主义,二是把天京实行的拆散家庭、吃大锅饭和天京的“圣库制”与农村《**田亩制度》混为一谈了。《**田亩制度》所提出的平分土地式的平均主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充分的革命性,为彻底摧毁地主所有制,消灭地主剥削,芟除农业生产中封建的荆棘,给资本主义萌芽开阔了发展的场所。这是旷古未有的大喜事,是农民伟大的节日,是他们盼望千年的“福音”,也是当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平均主义思想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的,在思想史上给予正确的评价,奈何反而谓其实质是反动的,将其中乌托邦思想看得如此严重而加以批判呢!

    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田亩制度》的平均主义思想对未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起推动作用抑是起反动作用的问题。颇有论者认为农民是私有者,他们反对平均主义,因而反对《**田亩制度》。其实,平均主义正是农民意识的表现,是农民反对封建大地产的犀利的思想武器,它既不是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思想,更不是无产阶级的思想。因此笼统地说农民反对平均主义是不恰当的。有的论者看出了这点,便肯定平均主义在反对封建斗争中是正确的、革命的,但是认为《**田亩制度》在平均地产之后,“企图把小农的土地所有制巩固起来”,“幻想每个农民都在分散的小农经济基础上永远保持一份平均的财产”,这是性质反动的。也有论者把这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称之为“公产主义”,从而认为这是具有反动性的。按照通常的涵义,所谓“反动性”,一是指维护腐朽的经济制度或政权;二是指阻扼新的经济因素或制度的发展。显然,论者所指的并非前者而是后者,即《**田亩制度》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反动作用。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在太平天国前已有一段历史,其所以得不到正常发展,原因在于封建地主经济及其庞大的上层建筑的摧残束缚。《**田亩制度》是解除这种束缚呢,抑是增加这种束缚呢?或者它在解除了旧的束缚之后,是否又给套上一付新的枷锁呢?只有这两个问题得到了合乎实际的回答,才能正确评价《**田亩制度》的性质。   我们从对《**田亩制度》产生的经济背景的考查中,可以看到它是顺乎历史要求,合乎农民需要而提出的。它的平分土地的方案对封建地主所有制予以坚决地否定,因此,它将为中国萌芽中的资本主义扫清道路,解除其束缚,并为其发育成长创造必不可少的客观条件。《**田亩制度》在这里所包含的巨大历史意义和进步性、革命性,往往为历史家们所忽视或低估,而列宁却对农奴制束缚下农民平均土地的主张对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俄国社会**工党第五次代表大会》一文中,列宁明确地指出:“农民起义取得彻底胜利,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把土地平分给农民,就意味着资本主义最迅速的发展,这是对农民最有利的资产阶级**主义变革的形式”。[ 《列宁全集》第12卷,第450页。]

    在同一文章中,列宁接着强调说:“现在农民希望把土地从地主那里夺过来,加以平分,这不是乌托邦,而是革命,完全符合革命这个词的最严格的、最科学的含义。夺取了土地并分配了土地,会给资本主义最迅速、最广泛、最自由的发展创立基础。”[ 《 列宁全集》第12卷,451页。]  列宁又在《两种乌托邦》中,对民粹主义平均大地产的主张评论道:“这个斗争是资产阶级改革事业不可或缺的因素,同时是这一改革获得全胜的条件。”[ 《 列宁全集》第18卷,327页。]为什么呢?因为只有把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及其整个上层建筑砸碎得越彻底,资本主义才能发展得越顺利。中国在当时乃至以后,正是由于没有进行过这种大扫荡,故而历史发展总是走着如此迂回而又缓慢的路。

    问题至此已经明白无误,《**田亩制度》的性质已经可以解决了,但是,有些论者还是疑团未释,他们认为:《**田亩制度》虽然打碎旧的枷锁,却又给当时的社会发展套上一付新的枷锁。这就是所谓其“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公产主义”——实即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并谓其在当时也是反动的。马克思曾诙谐地说过:“这儿就是罗得岛,就在这儿跳舞吧!”让我们就此新提出的问题,多费点神思,继续探索吧!  《**田亩制度》的创制者们为了避免贫富悬殊再重演,希望永远消灭“相陵相夺相斗相杀而沦胥以亡” [ 洪秀全:《原道醒世训》,见《太平天国印书》上册,第15页。]的剥削社会,创造出一个“各自相安享太平”的“人间天国”。他们在产品分配上规定了平均主义的方案,这当然是错误的,同时也是空想的。推原其本旨,它在于防止封建地主所有制的复活,倒不是着眼于要避免资本主义的溃疡。因为太平天国英雄们对封建剥削深有切肤之痛,而对资本主义并无多少预见。空想和错误是历史客观条件使然,今天未可苛求于百多年前。在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就曾出现过欧文、圣西门和付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其主张未尝不是既错误而又空想的。但在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之前,它却是进步的、合理的,同时也是合乎社会发展规律,反映了无产阶级大众要求的。所以,“空想”未必“违背社会发展要求”,“错误”也不能与“反动”划等号。更何况说《**田亩制度》在产品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只是一种错误的形式和空想的外壳。其所包含的内核和实质,是彻底反封建,并为资本主义开辟道路的。这种外壳之被冲破,比之打碎千年以来的封建锁链,其容易程度何啻千万倍!若谓不信,请试析于下。  《**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关于农村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的分配法,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平均分配。从其分田时“算其家口多寡”和“杂以九等”来看,这显然是分田5到户,以家庭为生产单位,而不是以“两司马”所辖的二十五家为生产单位。它规定了授田,但没有规定还田。这样,所谓“田皆天父之田”,实际上变成了个体小农的“永业田”,仍然是变象的小农土地所有制。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解除了封建束缚的条件下,小农经济是资本主义的温床,随时随地滋长着资本主义。因此,从田产的分配来看,《**田亩制度》与其说对资本主义有害,毋宁说对之有利。至于对农副业收成,生活物资的分配办法,它规定如下: “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   既然是以户为单位进行个体生产,则收成自然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而不会是以二十五家集体进行收获。收获之后,除留足口粮和所需布帛等外,“余则归国库”。这里就出现了个体生产与集体分配之间的矛盾,在生产力还很低,私有制观念还占主导的时代,农民对发家致富满怀着瑰丽的憧憬,他们既喜于不饥不寒而获得温饱,但并不满足于此而希望多分多得。上述规定中的一个“足”,一个“余”,其伸缩性是很大的,也是漏洞百出的。在个体生产的条件下,在农民小私有者中,瞒产、匿留和私分,无论是每户或每个“两司马”所属的“圣库”,都将是无法避免而难以稽核的。或者是农民多产少报,或者是集体瞒产私分,其结果必然使这种平均主义的框子被资本主义萌芽所冲破,恰如胡桃的胚芽在春光雨露下会冲破其硬壳而破土而出一样。我们说《**田亩制度》的分配方案是错误的,空想的,指的就是它不可能实现,即令短暂的实行了,也会昙花一现,迅即消逝。有的同志夸大了它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束缚性,其实呢,这种束缚之被农民所突破,就在于《**田亩制度》本身所存在的个体生产与集体分配之间的矛盾性。这种矛盾并非对抗性的,可以由农民自发势力加以解决,并不象农民与封建地主之间的殊死斗争,经历了二千年的漫长岁月!3.必须历史地评价农民平均主义的历史作用   对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必须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严格地、细致地区分它在不同的历史范畴内,其性质是迥不相同的。大体说来,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对摧毁封建制度,促进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是积极的、革命的思想,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平均主义思想或方案,则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要求的,其反动性质是显然可见的。在关于《**田亩制度》性质问题的评价中,我认为有的历史学家忽略这点,混淆了不同历史时期平均主义思想的不同性质,因而得出了《**田亩制度》实质是反动的这一错误论断。   **同志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针对一九四八年的情况说过:“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它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 《**选集》(横排本)第4卷,第1257页。]**同志指出其“侵犯民族资产阶级”,“侵犯地主富农所经营的工商业”是错误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这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已有所发展的时期,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这个论断却不宜套用到百年前的太平天国时代,那时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还没有从娘胎里产生出来呢!列宁在对农民平均主义思想为资本主义开辟道路作出高度评价后,接着向俄国社会**党的同志们说道:“从这里你们就知道,农民的平均制思想,从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看是反动的和乌托邦的,从资产阶级**主义的角度看来则是革命的”。[ 《列宁全集》第12卷,第452页。 ]列宁批评那些不分青红皂白,把农民的平均制思想一律说成是反动的人,指出他们犯了“不可容忍的逻辑错误和历史错误”。斯大林在《论修改土地纲领》一文中,也十分明确地指出:“那些说分配土地是反动办法的人,是把两个发展阶段,即资本主义阶段和资本主义之前的阶段混为一谈了。毫无疑问,在资本主义阶段实行土地分配是反动的,但在资本主义之前的条件下(例如在俄国农村的条件下),实行土地分配大体说来是革命的”。[ 《斯大林全集》第1卷,第216页。]附带说一下,在俄国民粹派的平分土地的主张中,也伴随着许多避免贫富分化、防止资本主义的幻想,因而被称为“乌托邦”。但列宁和斯大林却细心地分辨了它合理的内核与空想的外壳之间的区别。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这种对具体问题采取具体分析的科学方法,运用于对《**田亩制度》的性质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它在百多年前是一个革命纲领的结论。若谓其是反动性的,这就未免脱离历史唯物主义,与太平天国时代的具体历史事实不符了。

    太平天国的领导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案,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田亩制度》所提出的平分土地方案,是太平天国解决生产资料与产品分配的政治纲领,是农民阶级对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否定。《**田亩制度》要求废除旧有土地所有制。它反映了当时广大贫苦农民强烈地反对地主阶级残酷剥削的要求,以及获得土地、追求平等平均的理想社会的渴望。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地权’和‘平均土地’的思想,无非是为了完全推翻地主权力和完全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而斗争的农民力求平等的革命愿望的表现而已。”但是,《**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分配土地和“通天下皆一式”的社会经济生活方案,是要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废除私有制和平均一切社会财富,以求人人平等,是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这种方案不可能使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相反,它将使社会生产力停滞在分散的小农经济的水平上,把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理想化、固定化。因此,它又具有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落后性。这个文件还规定天王的高度集权,官员的世袭制等,都表现了封建的等级关系。

    **田亩制度》既具有革命性,又具有封建落后性,这个矛盾是由农民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太平天国领袖们绘制的平分土地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图案,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他们为了适应现实的迫切需要,就不得不采取一些较为切实可行的措施。大约在《**田亩制度》颁布后不久,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等根据天京粮食供应紧张的情况,向洪秀全建议在安徽、江西等地照旧交粮纳税。这个建议,经洪秀全批准施行。实行照旧交粮纳税的政策,就是仿照清朝的办法,即地主是田赋的主要交纳者,征收地丁银和糟粮。这表明太平天国承认地主占有土地,并允许地主收租。封建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虽然受到冲击,但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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