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九庙,又被误称为“九仙庙”,坐落于今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东乡镇屯应村稔子山脚。该庙始建于何年,又毁于何时,因籍载阙如,均已无考,现仅从立于庙前的《重修冯九庙石碑题名》碑知道,1874年11月(清同治十三年十月),地方乡绅曾带头捐款重新修庙。庙里原供奉着一尊1米多高的樟木质的冯九神像,有一口高1.3米,直径0.8米,重约500公斤的大铁钟。1958年,因村中水碾房扩建,该庙建材被拆用,铁钟也被投入“大炼钢铁”的熔炉中。1981年,村民在原址上重建庙宇(后进),重塑神像。1996年,再建前进,至此,庙堂基本恢复原貌。
该庙坐东南朝西北,二进三开间,双坡硬山顶。前进为砖瓦木结构,圆形拱门,上挂“冯九庙”横匾;后进为混凝土结构,红色琉璃筒瓦,正脊饰以双龙戏珠瓷塑。总面宽25米,进深18米,建筑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前后二进,拾级而上,后进约12米宽的正殿供台上,除了奉祀冯九夫妇神像,还供奉着几尊偶像菩萨。
2006年,当地村民又在庙的左边开辟出一小间,作为“盘古庙”,以祭祀中国神话中开天辟地的始祖大神。
冯九其人,在地方志书中没有任何记载,只知他是东乡当地传说中的人物,据说他共有九兄弟,个个都是“将军”,他因排行老九,故名。尽管对冯氏兄弟生活的年代及事迹已无人能说清楚,但是,当地老百姓却对冯氏立庙祭拜,敬之若神明。因是乡土宗教,“不列祀典”,故地方志书也没有任何记录,但根据实地的调查,在东乡的确曾有过多座祭祀冯氏兄弟的庙宇,迄今依然存在的,除屯应村的冯九庙,在尊头村有冯大庙,白沙村有冯二庙(现称大庙),达昊村有冯三庙,堡村有冯四庙,马到村有冯八庙(现称冯圣庙)。现如今,当地的老百姓仍一如既往虔诚地进庙烧香祭拜。
冯九庙所在的屯应村,是从东乡进出猪仔峡、双髻山的咽喉之地,在清代,它是柳、武、象、浔、梧诸地的交通要冲,民国《武宣县志》在一幅地图中,将东乡至紫荆山的这条陆路标注为“通衢大道”。1847年8月(清道光二十七年七月),洪秀全从东乡前往紫荆山,走的就是这条进山的必经之道。当路过屯应村冯九庙时,他进入庙内,“举笔题诗”斥庙。对此,《太平天日》的原始版本——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藏本是如此记述:
七月十五日 主同觐王黄为正由赐谷到勒马由勒马到东乡十七日由东乡路过
逢九妖庙 主入庙命觐王黄维正捧砚 主举笔题诗在壁云
朕在高天作天王 尔等在地为妖怪 迷惑上帝子女心 腼然敢受人崇拜
上帝差朕降凡间 妖魔诡计今何在 朕统天军不容情 尔等妖魔须走快是日到紫荆珊南王喜出望外
东乡“题诗斥庙”是太平天国前期史上的一件大事。在这里,洪秀全第一次将“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从梦幻变成了誓言。他以“诗言志”,痛斥“迷惑上帝子女心”的“妖魔”,并首次自称“天王”。因此举意义非同凡响,故学术界对洪秀全此举及“题壁诗”一直给予高度关注,但遗憾的是,在追述该事件时,迄今仍几乎众口一词,将事件称之为“诗斥九仙庙”,把诗歌也称为《斥九妖庙题壁诗》,“冯九庙”变成了“九仙庙”,庙的名称竟弄错了。
庙的名称出现错误,追根溯源,始作俑者应是清末士人汪士铎,他留下的记清咸丰年间事的《乙丙日记》,是目前所见的最早也是唯一提到“九仙庙”的记述:
象州有九仙庙,云乃某某之神故,有母尚存。州牧朱以捕贼未获,祷之而获,以为神助也,祀而赠神以袍。洪作诗责神,谓其不孝而毁其庙,人益畏之,以洪为神人矣。
但从上述内容看,其更近似“甘王打死母亲,得道作怪的传说”,故所记应是1847年10月(清道光二十七年九月),洪秀全率众捣毁甘王庙事,庙宇也应该是象州大樟的“甘王庙”。事情本与洪秀全东乡“题诗斥庙”无关,但书中提及“九仙庙”的名称,却使后人在面对《太平天日》的记载时,难免产生一些联想,并望文生义,误认洪秀全在东乡“举笔题诗”之庙也是“九仙庙”,结果以讹传讹,真假莫辨,而后来的文献整理、标点断句也应是受此影响。
汪士铎,号悔翁,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太平军攻占金陵时,他正在城中,故被编入男营,在天京居住了9个月。在此期间,嗜书如命的他阅读了大量的天朝文献。他后来记述的太平天国史事,除了亲身的经历和见闻,还参考、引用了许多天朝的官书,如在“象州有九仙庙”这段话之后,他就注明“此上乃洪贼自叙曰新诏书”,可见是来源于《太平天日》等天朝编纂的史书。他写作时虽参考了天朝官书,但因不是广西人,也从未到过当地,加上对天朝文书的避讳笔法一知半解,故在记洪秀全的两次“题诗斥庙”时就出现了错乱,前次弄不清庙的名称,仅记“有某庙者”,后次则不懂是象州甘王庙,“云乃某某之神故”,竟臆造出了一个“九仙庙”。
《太平天日》是目前仅存的太平天国自编的史书,1930年代,王重民先生根据剑桥大学藏残本,将其排印入《太平天国官书十种》《太平天国史料》。该书原刻本是没有标点符号的,“由东乡路过逢九妖庙”,其中的“逢”是名词,是为避冯云山姓氏之讳而使用的同音代字,此句正确的解读应是“由东乡路过‘逢(冯)九妖庙’”。其实,此避讳改字用法在书中随处可见,如上述引文就出现“黄(王)为正”“紫荆珊(山)”两处。上帝教信奉“独一真神皇上帝”,反对一切偶像,故对民间宗教的坛壝祠庙,一概恶意避讳贬斥为“妖庙”。除“逢九妖庙”,该书在记洪秀全的另外两次“题诗斥庙”时,也分别书为“六窠妖庙”和“甘妖庙”,三座“妖庙”所使用的避讳方法一致。
《太平天日》后来分别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共8册)、《太平天国诗文选》、《太平天国文献汇编》(全9册)、《太平天国印书》(上下册)等史料集,并在编辑、出版中被标点断句,结果就出现了“由东乡路过,逢九妖庙”的文本,语言的意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里,“逢”字被视作动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那就作“遇到”“遇见”解,这样,“遇到九妖庙”似乎就理所当然,进而“九妖庙”也顺理成章。如果再将之实名化,说“庙内奉钟离权、张果老、韩湘子、李铁拐、曹国舅、吕洞宾、蓝采和、何仙姑等世俗八仙,兼祀观音娘娘,合称九仙”,并由此而做出改“九仙庙”为“九妖庙”,是太平天国的“恶意避讳”的推断,那“九仙庙”的存在更几乎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在这种标点、论证及推断的误导下,于是就出现了“诗斥九仙庙”“九妖庙题壁诗”等不正确的说法。
其实,没弄清寺庙真实名称的根本原因,还是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不了解地方的真实情况,结果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在武宣和象州,无论地方史志,抑或乡村民间,确实从未出现过“九仙庙”的踪影,也未有过“九仙”偶像崇拜的现象。但是,在通往双髻山、紫荆山的交通要道上,却真实地立着一座冯九庙,根据遗存的碑刻,其至少已有近200年的历史。在1958年之前,武宣东乡圩、锦卜村、屯应村的群众,每逢农历三月三,都集结到庙里敲锣打鼓,舞狮舞龙,杀猪祭拜,祈求保佑。
因此,只要了解并正视客观的历史和现实,那寺庙名称的纠结就能迎刃而解——洪秀全在东乡“举笔题诗”、自称“天王”之祠庙是屯应村的冯九庙,而“九仙庙”子虚乌有,并不存在。